院校顺序志愿是指以“1个院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2025年,我省设置为院校顺序志愿的批次分别为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提前批B段、高职(专科)提前批及及艺术类本科批A段。
普通类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艺术类在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及校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院校要求投档。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考生在院校顺序志愿填报时,当自己的电子档案被投档到所报考的院校后,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录取条件,而考生愿意接受该校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安排。
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指以“1个专业(类)+1个院校”为1个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2025年,我省设置为专业(类)平行志愿的批次分别为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批,艺术类本科批B段、高职(专科)批,以及体育类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专业(类)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①普通类。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②艺术类。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③体育类。在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2+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含高考文化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