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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日期 2025-06-11 引用 https://www.youtike.com/article/2395.html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景德镇市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功能,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

(一)报名

按照《关于做好2025景德镇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景教考字20252号)执行。

2026年开始,初三年级和初二年级学生报名参加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均应核验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志愿填报

611日至616,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s://www.jxeea.cn)填报志愿。

1.重点高中志愿填报

重点高中志愿有两个批次填报,即全市统招招生和均衡招生。在填报志愿时,这两个批次都必须单独填报。为了广泛调动各高中办学的积极性,扩大我市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乐平一中、乐平四中、乐平十中、洪马中学、景德镇百盛学校第一批次的志愿与重点高中统招计划志愿并行,并且在志愿填报时,乐平中学、乐平三中、乐平一中科教实验班、乐平四中致远班、乐平十中乐行班、洪马中学天赋实验班、景德镇百盛学校励志班,不得同时兼报(只能七选一)。

2.一般高中志愿填报

乐平一中、乐平四中、乐平十中、洪马中学、景德镇百盛中学(原乐平市创新中学高中)均为一般高中,在填报志愿时能且只能选择两个志愿(只能五选二)。

中职类志愿(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可填报两个志愿。

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工学校志愿。

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引导学生理性、自愿填报志愿,不能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三)考试

1.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1)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同场合卷、开卷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

2)英语听力测试20分,考试时间为15分钟

3)物理、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其中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

4)2023级现初二学生的地理、生物学科实行机考,地理和生物(含实验)考试成绩合并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第达到 C 等以上(含 C 等)才能够在 2026年录取普通高中学校。

5)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以5分的分值计入招生录取总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另行下发。

6)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景教考字〔2025〕4号)要求执行,以60分的分值计入招生录取总分

7)信息技术(上机考试)、音乐、美术采取学校考查的方式,成绩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确定。

8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成绩×1.2计算听力残疾的考生如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总分。

2.考点设置及监考

初中学考人多面广时间长,考点设置坚持以生为本,本着就近原则,优化考场分布,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安全今年初中学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设乐平中学、乐平三中、乐平一中、乐平四中、乐平十中、乐平二中、乐平实验学校等7个考点,全面实行智能安检门和人工安检“1+1”双防线的入场安检机制,实行视频监控全覆盖,实行循环交叉监考初三年级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四)录取

1.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

202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普通高中招生8065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950人。根据我市各校办学条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了分解,分解后的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教体局划定景德镇教体局备案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2.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普通高中类

坚持属地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突破。

②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1、省重点高中统招和乐平一中科教实验班、乐平四中致远班、乐平十中乐行班、洪马中学天赋实验班、景德镇百盛学校励志班录取。

2、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

3、一般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乐平中学、乐平三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实行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对象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市转学及外校借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参照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占全市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另行下达。

均衡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原则:符合享受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在初中学考报名时通过网上填报重点高中的均衡志愿才能参加均衡招生。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并填报相关省重点学校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如未按志愿录取到重点高中的统招,则可按照学校所分配到的均衡招生计划及填报的均衡招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乐平中学、乐平三中均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均衡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20%划定。

城区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全市城区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按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农村初中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全市农村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按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规范自主招生。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选择部分特色办学相对成熟的学校,分配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办法,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自主招生需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结果要在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自主招生的学生应独立编班,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今年我市乐平一中自主招生招收体育类特长生50名;乐平十中自主招生招收美术特长生50名,具体实施方案已报景德镇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待省教育厅同意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规范随迁子女招录。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学生分数、本地录取分数线等制定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督促指导所有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没有平台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

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中职类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鼓励考生报考职业教育学校。各职业教育学校要宣传办学优势,挖掘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完成招生任务,争取使我市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其中,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本市负责,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②省中招委划定全省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录取至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五)优惠政策

根据省中招委文件精神及我市的实际情况,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具体规定执行。

4.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2004〕192号)具体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7.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8.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9.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教育考试中心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已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如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只能录取职业高中。

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组织与监督管理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8〕5号),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

压实管理责任

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考试招生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初中学考正值汛期,各学校一定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初中学考的组考工作,加强考生饮食、住宿、交通、治安等方面安全风险防控确保师生安全、考试安全,杜绝任何事故发生。凡由于考试招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并对相关学校进行查处。

二)强宣传引导

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利用“乐平之窗”、“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公布举报,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积极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要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相关宣传材料,张贴至每个初三毕业班级。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三)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景德镇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和《景德镇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需要。

四)严肃执纪问责

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依规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服务意识

要优化服务环境,始终把为招生学校和考生服务放在工作首位,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形成顺畅、便捷、高效的办事机制,做到办事手续从简、程序从快、质量从优,讲究效率,遇事不推诿、办理不拖拉,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及时、公正地解决考生疑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2025年省教育厅、省中招委《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景德镇市教局《景德镇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市纪市监委市教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567197; 

教育考试中心:6786610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2025乐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乐平2025高中阶段学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来源:乐平教育